私募基金赔了怎么办?
1.首先,明确一点,无论什么金融产品,都不是保险产品,不保证一定盈利或绝对安全; 私募基金也一样,不能保证一定盈利或者本金不受损失。但正如所有保险产品都有合同条款一样,私募也是有合同条款的,关键你看了没有?了解了没有?
2.其次,了解私募产品的类型和模式是很重要的,因为这将决定你是向发起人还是托管人或者清算人主张权利。
3.要知道法律对于各类投资风险是分门别类的,而不同主体对于风险的处置能力也是不一样的。
3.一般说来,私募的风险主要在于经营亏损、管理不当或者道德风险。其中前两者一般是属于投资风险,后者则属于合规性风险。
4.投资风险,一般来说,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系统性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自然灾害等,这些风险是总体性的,很难通过合同加以防范;另一类是特定风险,包括经营风险、管理风险以及道德风险,这一类通常可以通过签订完备的合同来预防。 5.所以,作为投资者,我们要想办法让专业机构尤其是管理人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合理规避或降低系统性风险;(二)有效识别和控制特定风险;(三)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负面事项。
6.那么如何认定管理人是否尽到了上述职责?
首先需要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约定了,就要看能否找到证据证明管理人未在恰当的时候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证明管理人存在过错,原则上管理人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追索。私募基金合同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资金的使用情况,因此,当投资者将资金缴纳至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其指定的账户后,应当及时索要出资凭证,或者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资金使用或者投资的相关凭证。在管理人跑路之后,应当按照合同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向管理人发送解除合同的函件,并保存好邮寄凭证,同时准备好相关的出资凭证以及要求退还出资的凭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私募基金所在地的证监局进行投诉和举报。由于我国对私募基金的管理实行的是两级管理,因此投资者也可以向私募基金的所在地的证监局投诉和举报该管理人存在涉嫌违反私募基金管理办法的违规行为。但是需要明确的是,投资者向证监局进行投诉和举报,并不能达到向管理人追索投资资金的目的,更多的是可以配合向管理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多管齐下,达到追索投资资金的目的。
向管理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于部分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经营困难之后会选择携款跑路、下落不明,符合我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因此,当管理人跑路之后,可以向管理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对管理人涉嫌诈骗进行侦查。
向基金业协会进行投诉或举报。基金业协会作为行业自律组织,受证监会的指导,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和会员大会的授权,开展以下活动:宣传和普及私募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负责开展行业教育培训、业务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代表并组织会员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主管部门、会员大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能。